辞退和开除的补偿区别?
辞退和开除的补偿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首先,辞退是指企业或雇主基于员工表现不佳、甚至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等原因,主动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而开除是指企业或雇主因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发现员工涉嫌欺诈、盗窃、犯罪等严重问题,采取强制措施终止劳动关系。
其次,两者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辞退的补偿一般是给予员工一个合理的时间辞职,并根据员工的工龄、工资等综合因素计算一定的补偿金;而开除则通常不预留辞职期,并且也没有一定的补偿标准。
因此,虽然辞退和开除均可能带来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和相关补偿问题,但它们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被单位劝退怎么谈赔偿?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开除、除名、违纪辞退有什么区别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辞退和开除的区别在于: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1、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
(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2、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违纪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
(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开除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开除和辞退,本质上的区别就是补偿金的问题。下面做详细说明
方法/步骤1
1、辞退:是用人单位不打算跟员工继续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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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除: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主要是因为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因此用人单位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辞退开除有什么区别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辞退和开除的区别在于: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
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免职撤职辞退开除有什么区别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某人所担任职务的行为。
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行政课上 开除免职辞职辞退的区别
- 行政课上 关于开除免职辞职辞退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详细些
-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