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人章?是法人的私章还是单位的公章? 法人章是什么样的图片

一、何是法人章?是法人的私章还是单位的公章?

下面回答的都是乱扯!!!连最基本的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都没弄清。

法人跟法定代表人不是一回事,法人指公司的拟人化,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代表公司行使权力的人,是人。

法人:即法律上拟制的人,是与天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最常见的法人如“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因此,大家常听到“这个单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因此:公司公章跟法人章,按法定意义来讲是同一回事。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然而由于大众在习性上将真正的法人章称为公章,反而将法定代表人章称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约定俗成。因此将圆形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法人章简称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简称为法人章,只要沟通双方领悟没难题即可。

就相当于问你压力的单位是几许, 一般人都说是MPA。但实际上压力的单位是MPA/m2,压强的单位才是MPA一样。

二、单位法人签字并盖章,这个章盖的是法人私章还是公章?

  我先解释一下两个名词吧。

比如:张先生是A公司的董事长。则“法人”是A公司,“法人代表”是张先生。  因此,法人签字、法人私章这两个概念不成立。  成立的行为包括:法人盖公章、法人代表盖私章、法人代表签字。

三、公章,私章,发票章,法人章都可以做的吗?

1,公章是用于单位对外一切经营活动,在书面加盖此印鉴后的“法人承诺”证明。

2,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在书面加盖此印鉴后的“法人承诺”证明。

3,财务专用章是单位对外财务活动,在书面加盖此印鉴后的“法人承诺”证明。

4,法人私章是单位对内传输信息、发布指令、在书面加盖此印鉴后的“指挥承诺”证明5,发票专用章是单位对外销售活动,在票据加盖此印鉴后的“法人承诺”证明。上述印鉴除个人名章只能对内有效领导与被领导的指挥权外,对外就是天然人;而其他印鉴都是“法人承诺”,具有法律效率。

四、公章私章丢了之后对自己有何不好之处?

公章私章如果丢失了,最大的难题是有被盗用的风险。公章私章的使用,反映的一个单位或一个人的愿望。如果被他人捡去,并被使用,这个单位或个人可能要承担违法及经济等多方面损失。

因此,公章私章一旦丢失应马上采取措施。单位要宣布公章作废,并通知相关单位,私章也要采取补救措施。

五、公章和法人章有重合能看清?

公章和法人章就不能重合。必须分开清晰

六、别人有公章能代法人签字吗?

不能。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就代表公司行为。

法人作为执行董事是该单位行使单位愿望的代表,如需要法人签字时,别人代理签字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七、法人章与公章有何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那么法人公章其实就是我们大多数人领悟的公司的公章;既然是公司公章,其效力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最高的,在使用技巧上更需要严格规范,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

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务。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职责人职责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职业。

八、私章有何讲究?

私章材料必须要用牛角这个材质做材料的,形状大部份是正方形的,可以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部门办理备案刻私章,这个价格会高点,会受法律的保护,正规的,合法的,可以安心使用。

也可以到私人店铺刻私章,但到私人店铺刻私章,效果没有那么好,是不正规地方刻私章,材质会差些。

九、公司公章和法人章丢失有何危害?

公章丢失的风险:他人可以利用其进行合同签订等行为,或涉及财产诈骗等,届时造成他人的损失会要求你单位进行赔偿,由于公章是真诚而有效的,并且在相关机构办理了登记备案。

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职责人职责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职业。

扩展资料: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民族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职业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十、办理公司流程时公章私章交给代办人行吗?有何隐患?

肯定有隐患呀!如果代办人心术不正,用公章私章做其它违法犯罪的事,你就会承担法律职责。

最好自己或派人与代办人一起去办理